2008年9月9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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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购车3个月即被强制报废,车主怒告二手车商家
张留兵 唐跃建

  刚买3个月的二手普桑就被强制报废了,汽车贸易公司在交易的时候是否存在欺诈嫌疑?车主李先生一纸诉状将汽车贸易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撤销双方签订的车辆转让协议,返还车款31000元,赔偿31000元,并赔偿各项损失5920元。昨日,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协商解决了该纠纷。

  案件回放
  2008年1月21日,李先生在某汽车贸易公司隐瞒了其所提供的车辆即将强制报废的情况下,与该公司签订了《车辆转让协议书》,以31000元的价格买下了一辆二手普桑轿车。李先生付清了全部价款,但是该公司当时并未把该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交付给他,而只是给了该车的《机动车行驶证》。5天后在他的要求下,贸易公司才把《机动车登记证书》交给他。
  4月30日李先生委托汽车修理厂验车。汽修厂在5月4日将车辆送到车管所年检时,被扣留了汽车行驶证和相关证件,李先生通过查询,方知该车早已被强制注销。
  花3万多元买回来的车只用了三个月零几天,李先生至此才知自身利益受到了损害,因此愤怒的他将贸易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此案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汽车贸易公司同意赔偿李先生损失25000元。

  法官说法: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不断发展,消费者换车的高峰期已经逐步到来。如何选购一辆二手车是很多市民关心的问题。但二手车市场鱼龙混杂,信用体系匮乏,严重影响了二手车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案中李先生在购车时没有取得汽车的车辆产权登记证就贸然跟汽车贸易公司签订了合同。而汽车贸易公司在刻意隐瞒汽车即将报废的情况下将车售卖,这种信息的不对称直接导致了双方矛盾的产生。
  因此,市民在购买二手车时需谨慎,证件齐全是关键。同时千万不要贪图小便宜,在买车时要先验车再过户后交钱,这样才不会上当受骗。